林地可以建房吗(农村林地可以建房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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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林地建住宅的,其执法职责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还是林业主管部门行使?

依据新修正的《土地管理法》、部门“三定方案”及相关文件,农村宅基地执法职责由农业农村部门行使;但对于擅自占用林地建设住宅执法职责是由林业主管部门还是农业农村部门行使,争议还是较大,《森林法》和《土地管理法》对此规定有冲突,大家观点不一致,论述的各有依据:

一、擅自占用林地建设住宅的执法职责是由农业农村部门行使

1、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条规定: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2、政策依据

农业农村部2020年印发的《农业综合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0年版)》的通知(农法发〔2020〕2号),将“对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行政处罚”列为第223项,实施主体为设区的市或者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为此,观点认为《土地管理法》七十八条规定“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此处所指土地,既包括林地或者其他农用地,也包括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也就是说,只要是农村村民擅自在土地上建住宅,不论什么地类,都应归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查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后,对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处罚是农业农村部门法定职责。

二、擅自占用林地建设住宅的执法职责由林业主管部门行使

1、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可以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三倍以下的罚款。

虽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但未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擅自占用林地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罚。

农村村民非法占用林地建住宅的由哪个部门执法?

2、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林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林地,改变被占用林地用途,在非法占用的林地上实施建窑、建坟、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种植农作物、堆放或排泄废弃物等行为或者进行其他非林业生产、建设,造成林地的原有植被或林业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二)》规定的“数量较大,造成林地大量毁坏”,应当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为此,观点认为《森林法》七十三条规定了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处罚的条款,擅自占用林地建设住宅执法职责应由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司法解释中关于在林地上建房涉及的是非法占用农用地的刑事案件,对明确擅自占用林地建设住宅执法职责是林业主管部门依据牵强。

三、讨论

一般法和特别法、一般法条和特别法条的关系,对《土地管理法》和《森林法》关于林地的规定来说,《土地管理法》是一般法,《森林法》是特别法,两者规定不一致的要以特别法《森林法》为准;但《土地管理法》又对宅基地作出了具体规定;为此,对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林地建住宅的,其执法职责到底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还是林业主管部门行使?欢迎大家留言讨论,分享观点和依据。

务林人

2022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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