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可以自己保管吗(档案可以放在自己手里吗)

呼和浩特新闻网5月11日讯 据《呼和浩特日报》报道 市民忻女士是2013届内蒙古工业大学的毕业生,自毕业以来一直在商场打工,2014年通过考试被一家国企录用。忻女士听同学说在正式的单位上班,签订劳动合同时是需要档案的。实习期刚过,便去当地的教育局提取了档案,可用人单位虽然与其签订了劳动合同,但一直未要求忻女士提取档案,档案至今由自己保管。忻女士咨询本报记者,个人能否保管自己的档案?如果暂时提取出来,能不能再将档案放回去?

呼和浩特市人才服务中心提示:按照有关的政策和规定,档案属于组织和单位管理,不能自己保管。在我国,档案是组织人事部门考察干部的必要依据。如果你需要职称评定、办理社会保险、将来办理退休,那么档案最好还是由单位或隶属的相关接受单位进行保管。自身携带档案虽然方便,但是一方面容易损坏、丢失、伪造甚至是涂改,另一方面还无法计算工龄和进行干部身份之间的转换。因此,建议忻女士尽快将档案归还到当地教育部门,以免给自己将来的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当然,如果只是暂时将档案提取出来,呼和浩特市人才服务中心还是可以再接收的。(记者 刘沙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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