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身税什么时候实行,单身税是真的吗
今天看到一个经济类公众号写了一篇文:《征收单身税,不必遮遮掩掩》。
看见了吗,各位?文章在呼吁征收单身税,
我见过这么无耻的,没见过这么无耻的。
文章提出的理由是:“如果一个社会让想生娃的人显得很傻,那么,这也是一种让人无法忍受的不公平。”“我们要为想生孩子的人创造适合生育的社会环境。”
文章甚至引用了日本自民党干事长二阶俊博的话:“不生孩子的人是自私的。
”
哇,大帽子扣下来了,你们害怕不害怕?
文章还用一个作者想象中的生活场景:
老人对儿女说:“你们不生傻吧,以后帮人家养孩子”,这难道不比诸如“不生老了没人照顾”、“有孩子才是一个完整的人生”这些陈腐且不成立的话语体系更有力量么?
从这些文字里,你们能看到什么?我看到的是猥琐小人的嘴脸。
文章背后的逻辑是:每个人都不是活生生的人,而是工具。
但是,人是目的,不是手段。这是伟大哲学家康德说的:“人,是目的本身,即在任何时候任何人(甚至上帝))都不能把他只是当作工具来加以利用。”这个观点极其精彩,值得千百次的重复。
文章鼓吹提高生育福利。福利从哪里来?只能是从别人的收入中来。于是,作者建议收单身税。
懂一点经济学的人都知道,这就是抢劫。读过一点历史的朋友知道,即使在古代社会,在常规税收之外加税的话,是要有理由的,没有紧急状况是不能收的,而且钱是要有用处的。
征收了钱,没有明确用途,结果只能是随便花,就像唐朝诗人杜牧在《阿房宫赋》里说:“取之尽锱铢,用之如泥沙。”这些钱本来可以用来发展经济的,却被浪费,这只会拉低整个社会的发展水平。
作者高度强调社会,但是什么是社会?他恐怕不理解。
关于社会,引用伟大思想家米塞斯的一段话吧:“最不利于清晰思考的恶习是概念实体化的心思倾向,也就是倾向将一些构想或概念视为实体或真实存在的东西。在人的行为科学方面,这种谬误最显著的例子是各个伪科学学派使用‘社会’一词的方式。如果将社会一词用来表示,为了达到一定目的而共同努力的某些人之间的合作,那是不会有什么妨害的。构成所谓社会或大社会的元素,正是相关人等个别行为的某个面向,但社会本身既不是一个实体,也不是一股什么力量,更不是一个行为的存在。
“唯独个人有行为。人们个别的许多行为当中,有一些是着眼于与他人合作的。人们的合作,导致社会这个概念所描述的事态。社会并不存在于人们的思想与行为之外。社会没有什么利益要关切,也没有什么目的要达成,这也同样适用于所有其他的集体名词或概念。”
当然,这篇文章的读者也有明白事理的。
看到这些我很安慰。
《大学》里有一句话:“与其有聚敛之臣,宁有盗臣。”原话是针对诸侯之家说的,我认为,这在当今社会也适用。
提倡征收单身税的人,我想告诉你:世界上多一个强盗,也比多你这样的一个人要好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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