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不到可以相信的人 是哪首歌的(找不到可以相信的人 是哪首歌的歌词)
这个20多万的赃款数额巨大
对一个贫困家庭来讲
像天文数字一样
孩子不幸离世,“热心”亲戚上门
2020年5月2日下午5:00多,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大化瑶族自治县的一段山路上发生了一起车祸。
货车司机阿学与驾驶摩托车行驶的韦小华(化名)在山路拐弯处相撞,韦小华被卷进货车车轮底下,不幸身亡。
韦小华是大化瑶族自治县雅龙乡雅林村人,是家里的小儿子,去世时年仅十七岁。韦家经济条件不好,是县里建档立卡的贫困户。
事故发生后,货车司机托人给韦小华家人送来3万元丧葬费,还托话给小华的父母韦大爷和陆大妈,告诉他们自己的车买了保险,小华有可能得到一笔赔偿金,但他对具体程序并不清楚。
韦大爷和陆大妈一边沉浸在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痛之中,一边为小华的赔偿金申领事宜发愁。保险公司需要根据交警队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才能确定赔偿数额,但老两口以务农为生,没读过书,不会讲普通话,到县城和人沟通都困难,既不懂交通事故认定程序,也不知道如何申领保险赔偿。
在小华出车祸十天后,交通事故认定书还没有出来,小华家人对此一筹莫展。此时,陆大妈娘家的一个远房亲戚陆锐(化名)前来吊唁。
陆大妈表示自己和陆锐并不熟悉,只是认识的关系,当从陆锐口中得知其在交警队有熟人时,就拜托他去打听一下这次事故如何认定。陆锐也欣然接受了小华家人的求助。
亲戚充当“中间人”,拿走一半多赔偿金
几天后,陆锐告诉小华家人,小华属于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可能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也许得不到赔偿。如果想拿到赔偿,需要花点钱打点关系。
考虑到陆锐是亲戚,应该不会骗人,韦大爷将家中存折上仅有的2万元存款拿出,还向弟弟借了3.3万元。陆锐拿着韦大爷兄弟俩凑出来的5.3万元去了一趟交警队后,表示自己有信心能让交警队把事故认定为同等责任。
可是10多天过去,事故认定书还是没有出来。陆锐告诉韦大爷,事情比较棘手,需要花10多万元才能快点拿到事故认定结果,还表示自己可以先垫付17万元,帮韦大爷多要些赔偿,等赔偿金到手后再将钱还给他。
已经搭上5万多元的韦大爷骑虎难下,为了得到最终的赔偿款,答应了陆锐的提议。果然不久后,事情就有了结果。2020年6月10日,事故发生一个月后,大化瑶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作出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认定书显示货车司机阿学在相对方向来车时没有减速行驶,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而死者小华没有取得驾驶证,驾驶尚未登记牌照的摩托车上路行驶,且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双方的违法行为对发生事故责任相当,过错严重程度相当,判定二人对事故负同等责任。
2020年8月10日,事故发生三个月之后,保险公司将37万元赔偿金打进了韦大爷的银行卡里。这时,“热心”亲戚陆锐也来了,他来要自己垫付的那17万元。
韦大爷只好按约定拿出17万元还给办事的中间人陆锐。可是一想到自己小儿子一条命换来的钱最终只剩下十几万,韦大爷就觉得心里憋屈,整日借酒浇愁。2021年1月,韦大爷因血管堵塞入院,不幸去世。
一手托两家,最终付代价
因为弟弟和父亲先后过世,在广东打工的韦家大儿子决定留在老家照顾母亲。
2021年2月,韦家大儿子在本地务工期间,偶遇了撞死弟弟的货车司机阿学,交谈之中得知,事故发生后不久,“好心人”陆锐竟也找过阿学。
阿学告诉韦家大儿子,陆锐当时是以死者家属的身份与自己交涉,称他在交警队有关系,打听到货车在这起事故中责任比较大,但可以帮忙争取做成同等责任。阿学于是拿出1.1万元给陆锐去疏通关系。
与阿学的这次偶遇,让韦家人发现自己被骗了,原来陆锐一手托两家,以同样理由从双方手里骗钱。但此时陆锐已联系不上,陆大妈和大儿子就到派出所报了案。
警方立案后,先去交警队了解情况,发现交警和陆锐并没有任何私下交易,整个事故认定完全是依据法定程序,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的。
警方又做了陆锐家人的工作,在家人的劝说下,消失了一段时间的陆锐终于来到派出所配合调查。他表示,自己一开始也没想要从中获利,可是韦大爷对自己特别信任,表示可以花点钱好争取多一点赔偿。正好自己当时生意不顺,一时鬼迷心窍,就开口要了钱,拿去补生意上的窟窿。
据了解,陆锐曾出过交通事故,知道交通事故认定的大致过程,也了解保险理赔会有时间差。于是他利用死者家属急于求成的心理,分两次跟韦大爷要了20多万元的“打点”费用,也用同样借口骗了货车司机的钱。
经查,警方认为陆锐涉嫌诈骗的事实已经成立,于是将案件移送给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院通过各方面证据确定,交警队没有人在这起交通事故认定中徇私枉法,事故责任认定也是公正的,由此确定陆锐虚构了事实。
经过检察机关多次讲法释理,陆锐主动退还了骗来的全部赃款,也争取到韦家人和货车司机阿学的谅解。
然而,得到被害人的谅解,并不意味着可以免除刑事责任。2022年4月22日,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陆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2万元,缓刑期间需要进行社区矫正。
普法时间
pufashijian
Q1:
什么是社区矫正?本案中社区矫正能否起到惩罚犯罪的效果?
A1:
社区矫正是和监禁矫正相对应的一种行刑方式,它是由司法行政机关,即司法局以及它的派出机构司法所主导的一种非监禁性的刑罚执行活动。接受社区矫正的罪犯被称为社区服刑人员,除了本案被宣告缓刑的罪犯,还包括被判处管制、被裁定假释、被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他们在社区矫正期间,第一是要遵守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第二要履行判决裁定等一些法律文书给他们确定的义务,还要服从社区矫正机构对他们的管理,比如说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都要报社区矫正机构批准。如果陆锐在缓刑考验期内又犯了新罪,或者他被发现以前还有漏罪的话,他就会被撤销缓刑。如果陆锐违反了法律法规或者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也会被撤销缓刑,予以收监。所以我们认为它可以达到矫正和惩罚的目的。
Q2:
遇到不熟悉的法律事务,如何避免被别有用心的人欺骗?
A2:
可以向司法机关进行咨询,必要的时候也可以聘请律师或者申请法律援助。但是切记不要抱有走后门、贪小便宜的侥幸心理。
记者 |刘旸
来源: CCTV今日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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