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人多少资质可以培养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中小企业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场,政府采购活动不得以注册资本金、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供应商的规模条件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不得将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排除【。
(1)政府采购法规定供应商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具体包括:
1) 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2) 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3) 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4) 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
5) 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
6) 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
7) 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
8) 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如工程类政府采购项目可以设置供应商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采购人可以要求参加政府采购的供应商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根据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和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定要求,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3)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如果有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应当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公开招标以外采购方式以及政府采购服务和工程,也按此方法计算供应商家数。
(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发布公告、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或者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询价以及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活动。
【操作规范】
在招标文件中不能设置法律法规要求不得设置的限制条件,资格条件清单如下表(负面清单)
序号
禁用内容
规范表述
依据法规
1
设置企业法人,将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排除的
禁止设置
2
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如国有、独资、合资、合作等)、组织形式
禁止设置
3
设置企业注册资本金、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业绩等供应商规模条件
禁止设置
4
将企业注册地为某省、某市、某县(区)的供应商作为资格条件的
禁止设置
5
设置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的具体经营项目名称作为资格条件的
禁止设置
6
要求投标人具有同类项目的从业经验达到多少年以上
禁止设置
7
将行业协会、商会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和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入围目录名单作为资格条件的
禁止设置
8
将设置地域性同类项目业绩或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设置地域性限制要求的
禁止设置(采购人有特殊要求的,必须提供需求和使用的依据说明)
9
设置的资质条件与采购项目履行合同无关或资质要求过高、过低明显不合理的
禁止设置(相关法规有明确适用范围要求的,如装饰装修工程资质等)
110
将国家、地方行政机关颁布的法规、规范性文件中未强制使用的资质、认证作为资格条件,如要求投标人提供“三项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
禁止设置
11
中国AAA级“重质量守信用”企业认证
禁止设置
12
中国AAA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认证
禁止设置
13
中国AAA级“重服务守信用”企业认证
禁止设置
14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证书
禁止设置
15
CMMI认证(能力成熟度模型)
禁止设置
16
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禁止设置
17
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证书
禁止设置
18
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
禁止设置
19
CCCS客户联络中心标准体系认证
禁止设置
20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及高级项目经理资质
禁止设置
21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同于ISO27001)
禁止设置
22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等同于ISO9001)
禁止设置
23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等同于ISO14001)
禁止设置
24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同于OHSAS18001)
禁止设置
25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禁止设置
26
国家职业核心能力培训认证
禁止设置
27
TL9000认证(电信行业质量体系标准认证)国际认证
禁止设置
28
ISO20000(IT 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标准)国际认证
禁止设置
29
省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安全资质
禁止设置
30
以其他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禁止设置
31
印刷绿色印刷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中小学教科书印刷项目强制使用,其他印刷项目限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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