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位置分享可以作假吗
近日
有人在常熟一家零食店
购买“某隆”牌“每日坚果”时
发现包装袋内有杂物
于是到相关部门进行举报
常熟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在接到群众举报后,会同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零食铺进行联合执法检查,发现该店的“某隆”牌“每日坚果”存在异常,包装袋里装着发黄干瘪的坚果,还有头发等杂物,外包装盒与正品存在细微区别。
经过厂家专业人员鉴定,该店“每日坚果”均为假冒产品。警方立即立案侦查。
经查,自2019年9月以来,该店老板从外地低价购进假冒“某隆”牌“每日坚果”销售,累计非法获利5万余元。
随着调查深入警方发现,犯罪分子将假冒商品的加工窝点设在外地城乡结合部,通过微信、QQ、电话等联系,由下线将货款转账给上线,上线安排快递公司送货,不直接见面、不直接收货款、不直接交货;从原料、外包装到成品的销售,涉案范围辐射全国多个省份,形成了完整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产业链。
警方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兵分多路赶赴各地开展侦查。
4个月后,一个以广西桂林为生产源头、山东微山县为包材来源生产销售假冒“某隆”牌“每日坚果”的犯罪团伙浮出水面。
5月下旬,常熟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在苏州市公安局食药环支队指导下,组织多部门30余名警力集中收网。侦查员分赴广西桂林、山东微山、临沂和河北沧州等地,抓获犯罪嫌疑人17名,查获未销售的成品、半成品、原材料、假冒包装材料及制假设备,涉案价值2000余万元。
民警在现场发现,制假作坊完全没有食品加工许可,卫生条件极差,四处摆放着用于加工食品的原材料;工人没有健康证明,更没有采取任何卫生防护,徒手对散落的原材料进行加工、分装,最后变成一袋袋休闲食品。
这批伪劣商品看起来与正品无异,但在原材料的质量、规格以及生产的卫生标准等方面均不符合国家标准,严重危害群众健康。
目前,警方已对邱某、唐某、邹某等5人以涉嫌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的行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等内容,请<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